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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动态

门急诊报销药量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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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诊:不超过3日量或一个最小包装量
二.门诊:一般患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不超过14日量 。 十大疾病,不超过30日量。
三.十大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结核、慢性肝炎、肝硬化、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 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四.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患者开药量不超过一个月。

注:1.超出医保报销规定范围的药量将做自费处理。
2.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3.公费医疗患者开药量比照医保政策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