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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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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要求,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转发,请各单位按上述文件要求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zmk@163.net,纸质版一式七份交至科技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