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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17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青苗人才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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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青苗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京中东内[2015]63号)》,现启动2017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青苗人才遴选工作。凡在我院(含东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选拔。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上、40岁以下者(含40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强烈的成才愿望,爱院敬业,学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体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将个人的发展与医院的发展保持一致。

3.有明确的临床主攻方向1-2个,对本学科的某一专业方向有较深入的了解,在科研方面有深厚兴趣和发展潜力。

4.具备较好的科研素质,近3年参加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5名)。

5.未出现过医疗事故、严重差错、重度缺陷、教学差错或违背职业道德的问题,未出现过学术不端行为。

二、备选条件

1.近3年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7名);或获得自主研究经费不少于3万元。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原创性论文不少于3篇(不含摘要、个案、会议论文、讲座等,下同);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研究性论文不少于5篇;或被国际三大索引(SCI、EI、ISTP)收录的论文1篇(排名前3名)。

3.近5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申报青苗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首先应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后,临床系列的人员应达到备选条件中的1条,研究系列的人员应达到备选条件中的2条。


有意申报者,科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至本科科研助理处,由科研助理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单独申请。

申报时间:截止2017年2月15日前

申报材料要求:

1.《青苗人才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

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mjdb@126.com。

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84012772

附:青苗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空白模板).docx

  青苗人才申报汇总表(空白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