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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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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法人单位限推荐1人。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一)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又称“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

(二)连续两次推荐且未入选“科技领军工程”的人员;

(三)为历届科技领军工程入选人员的团队成员,且该人员在执行期内或其执行期届满不足3年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科技领军工程分为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被推荐人可择一进行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具有很强的原始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带领团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为国内外同行公认。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应为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合伙创始人或首席技术官等技术负责人,具有科研一线的工作履历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较强的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应主要从事“硬科技”创新,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带动引领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三、推荐程序

被推荐人请于2019年8月1日-8月8日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rc.bjkw.gov.cn/rsc)填报信息(推荐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一)推荐

进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9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个人系统填报时间截止到8月8日下午4点,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推荐)。

(二)审核

我院人事处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

四、推荐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汇总表》;

2.《2019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

3.全套附件证明材料。

均需登录推荐系统下载带水印版,正反面打印,合并胶装成一册,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

原件标注有需要推荐单位(盖章)、(公章)的地方均需加盖公章,需签名的地方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名,日期需要规范填写;带水印的材料应清晰;复印件应保证无涂改、缺漏、污损等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薛婉君

人事处:84013258

科委医疗机构咨询电话:68717373-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