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补办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人事 2017-10-09


各位老师: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补办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京中字【2017】75号)文件的精神,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我院上交材料截止日期10月13日下午4点,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大学文件要求,填报申请表,体检,并准备所需材料,每人1个档案袋,按时交至医院人事处。

谢谢合作!

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需要老师填报本学期和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请见附件3、4,医药技教学工作量必须经过教育处认可并盖章。请每位老师填报好后将纸质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交至教育处本科办。

2、申报表中“从事专业”一栏填写“在职教学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申请资格种类和学科”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及相应专业学科。

3、在系统申报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专业类别填“师范教育类”。

4、申报表与思想品德鉴定表用胶水粘贴,请勿使用订书钉。

5、学位学历复印件包括本科至最高学位学历复印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补办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x

附件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表.docx

附件5-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名单.docx

附件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7-申请人操作说明.docx

 

附件5: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名单

附件6:申请人操作

 

联系人:人事处 陈颖  薛婉君

联系电话:84013214/3258

 

 

人事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