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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关于设立“医疗管理集团科研交流与合作项目”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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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中东内〔201035                    签发:王耀献

                                                     

为了发挥东直门医院学术辐射作用,促进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经20101126东直门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从创收中拨出资金,设立“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科研交流与合作项目”,并面向集团内各单位技术人员招标。

一、项目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力争形成一些源于临床、用于临床的科研成果,一方面为解决当前面临的医疗问题提供解决和探索解决的思路、方法、技术和临床经验,另一方面也为促进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内部的交流与合作,为人才成长和申请更高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二、资助范围: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围绕疾病诊断、辨证、治疗、康复、护理和预防等相关的临床医疗领域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小题精做”的科学研究工作;同时鼓励临床医疗等技术人员整理、挖掘和总结老中医临床经验、民间诊疗技术和其他特色疗法。

三、申请人要求:

(一).申请人为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所属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中心的正式职工,原则上应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在申报当年1231日前)以下。

(三).中级技术人员申请本项目应由我院指定一名高级技术人员担任课题组学术指导,在相关文章发表时享有署名权。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我院和大学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大学审批立项”的程序进行。

(二).我院科研处负责受理申请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专家统一上交大学科研处,个人或单位不得越级上报。

(三).申请人提交“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科研项目”申请表统一采用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申请表(网站下载)

(四).我院“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科研项目”申请一般在每年10月份开始招标,11月份评审,12月份资助启动。2010年度申请从121开始到2011430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经费与项目管理:

(一).本项目的中标课题全部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立项,属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课题的经费支付和管理由我院承担。

(二).本项目总经费100万。每个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左右,一般资助周期为2年,不超过2年。

(三).本项目课题经费支出需遵照我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要求所在单位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统一管理,账簿名称为“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科研项目”,以便于核查。

(四).每个课题的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科研处审核签字,主管院长签字,方可支出。本项目课题经费不得用于会议、差旅、津贴、餐饮等非科研性支出。

(五).本项目课题的研究方案咨询、启动、实施、结题、验收等,均在大学科研处指导下,由我院科研处具体负责组织进行。咨询电话:010 8401322984013243

(六).与本项目有关的成果申报、论文发表或专著出版等,须注明“本课题得到东直门医疗管理集团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及其课题编号。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设立  集团科研  项目  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党院办   201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