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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医药卫生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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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按照医药卫生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委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承担的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开展审计工作,课题审计清单详见附件1。请你单位按照《医药卫生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审计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本次课题财务验收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规定,我部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一规范了本次财务验收审计收费和业务约定书,审计计费办法和业务约定书(示范)详见附件3、4。近期,会计师事务所将进驻你单位实施现场审计,请你单位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资料清单,准备各项会计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签订业务约定书。具体进驻时间和所需资料清单由会计事务所另行通知。

单位在财务验收审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会计师事务所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附件1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课题审计清单

附件2 财务验收审计实施方案

附件3 审计计费办法

附件4 卫生部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5月15日

附件5 联系方式

卫生部科技重大专项财务

验收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