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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北京市中管局2012年度中医外治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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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中医药“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度北京市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手段,提升中医外治法服务水平,加强对中医外治法的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中医外治法专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中医外治法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2、三级综合医院。

   (二)申报人条件:

    1、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2007年以来在承担我局科研课题研究中,课题曾延期或中止、或未通过结题、或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4、作为负责人承担“首发基金”和“局基金”在研课题超过二项(含二项)者不得申报。

    5、客座教授及在学的研究生、课题计划完成期限内出国半年以上等人员不得申报。

  6、在以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有弄虚作假、剽窃资料数据或成果等行为,经调查核实者,不得申报。

      二、资助方向

     1、中医外治法在防治皮外科、骨伤科等领域的常见病、多发病确具显著疗效,且治疗技术、方法和方案在国内同领域具有优势的规范性临床疗效评价及优化研究。

     2、各医院重点专科专病疗效显著,已在临床使用5年以上、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中药外用药物的作用机制研究、制作工艺改进研究和规范性临床疗效评价研究。

     3、名老中医特色外治技术和外用药物的学术传承、临床评价等研究。

     4、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具有优势,以传统外治技术或外用药物为主的综合防治方案临床优化等研究。

     5、适合社区应用,疗效可靠、操作简便的中医外用适宜技术和外用药物的社区诊疗规范和推广应用等研究。

    三、申报数量

   1、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申报项目限报4项。

   2、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申报项目限报2项。

   3、三级综合医院限报1项。

   四、资助金额及研究周期

   1、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项目单位匹配资金不得低于11

   2、项目研究周期为获得立项之日起2-3年。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要求语言精炼,数据可靠、真实。对超过受理截止时间仍未收到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的,将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应签署评议意见,并经主管领导签审加盖公章后,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3、申报材料目录。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已有相关项目研究的立项通知、合同书(任务书)复印件(封面及盖章页)

       4)已有相关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发表论文、专著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5)查新资料(原件需上交);

       6)所在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承担在研项目证明;

       7)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前加封面和目录,每样材料之间加彩页隔开,一式六份。未按要求装订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请各申请人须于2012921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与申报工作有关的材料可登陆北京中医药信息网(www.bjtcm.gov.cn)自行下载。

 

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