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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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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2013年上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6月进行会议评审,请于3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大学科技处,逾期则转入今年下半年评审。

一、关于后期资助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

3、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4、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5、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个学科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3年2月修订),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6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4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报送时间

(1)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于6月、11月各进行会议评审一次。4月1日前申报的,将在6月进行会议评审;之后至9月1日之前申报的,将在11月进行会议评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二、关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一)资助范围及基本要求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

(2)研究总结中国发展道路与发展经验的优秀成果;

(3)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4)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5)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2、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8种。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3、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专著,也可申请资助。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

5、申报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二)项目申报

1、申请资格

(1)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3)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4)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请。

2、申请形式
  (1)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既可独立申请,也可与国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国内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国外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合作者。

(2)国内出版机构须独立提出申请。

(3)国内科研机构或出版机构申请,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三)资助金额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改写、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目前资助标准暂定为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3年2月修行版。分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类及国内出版机构类两种),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各8份。

3、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

4、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5、包含《申请书》、译稿或翻译样章的电子版光盘1张,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


附件:2013年后期资助附件.rar

      2013年中华外译附件.rar

     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单位名单(50个).docx




                          科研处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