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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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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室:

 

为了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并加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2014年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仅限本院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导师遴选条件:

请参照我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0年6月30日第六届七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以下简称《遴选办法》,见附件1)文件执行。

二、遴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有关科室应做好导师遴选的宣传工作,应让申请人充分了解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组织申请人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硕导简况表,见附件2)、《第一临床医学院增列硕士生导师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通知及表格请在医院研究生办网页下载。

2.申报硕士生导师需交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1)《硕导简况表》一式2份(1份为原件)(学科代码参照附件5.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2)证明材料包括:

①符合《遴选办法》中要求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③承担科研课题任务书批件的复印件(科研处盖章)1份;

④现有可实际支配的科研经费证明(财务处盖章)1份;

⑤最高职称、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⑥在临床一线工作申请者,由医疗管理部门出具近三年没有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证明。

3.请各位申请人于2014年12月5日(周五)上午十点前将如下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办:(1)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纸质版,见2条);(2)《第一临床医学院增列硕士生导师信息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3)评审费(校内硕导100元/人)。

4.研究生办将于近日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硕士生导师资格进行审议。

三、导师选聘工作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详实、确凿,严格按照《遴选办法》进行提交。

2、各位申请人应按时间要求上交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4018044。

                            第一临床医学院教育处

                               2014年12月1日

 

申报材料原件(1份)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硕导简况表》原件

2.承担科研课题任务书批件的复印件(科研处盖章);

3.现有可实际支配的科研经费证明(财务处盖章);

4. 在临床一线工作申请者,由医疗管理部门出具近三年没有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证明。

5. 最高职称、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一份)

1.《硕导简况表》复印件

2. 符合《遴选办法》中要求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复印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0终稿).doc

附件2.硕导简况表.doc

附件3.第一临床学院增列硕士生导师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供2013级使用).doc

附件5.学位授权点一览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