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转发《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加强国内外同行的科研交流,本实验室特设立了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欢迎校内外中青年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201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已发布,基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做好申请书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仔细阅读《201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指南》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者应为从事医学及其相关领域研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非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1名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推荐。申请人须能独立开展实验并完成课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项目。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时,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2018年12月,研究期限2年。
2、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5万元/项.
3、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人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
四、申报具体要求
电子版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8日。打印最终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同时提交本人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推荐信等附件。
(1)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yzxsys@163.com
(2)随后邮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
邮寄地址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邮编:110847
信封封面请标记“开放基金”字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110847
联系人:办公室曲老师
联系电话:024-31207125
2016年3月11日
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