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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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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我院邀请有能力承担此项业务,并能遵照我院对该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承接此项服务的专业单位,依照下列事项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采购人电话:010-64010821魏老师

二、项目要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会〔2016〕99号)等文件要求及医院管理需要,我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所有投标人计划开展的工作都要满足上述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二)项目内容:

在我单位现有决策机制、制度建设、岗责划分等工作的基础上,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医院的运营管理水平。具体需求如下:

1.对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内控培训。

2.制定医院层面管理框架和细则。

3.根据内控建设目标,结合医院内控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防控措施。

4.对医院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制度进行诊断,提出修订建议并协助修订制度,制定流程,编制内控手册。

5.对我院财务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建设,包括预算管理和收支业务,进行全面诊断,确定内控缺陷及存在的风险点,协助制定或修订相应制度及流程,编制内控手册。

6.提出内控建设并有效实施对信息保障的要求及建议。

7.合同中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实施进度及完成时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和业绩;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需在投标书中详细提供具体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人员要求:现场实施人员具有CPA、CIA、内控顾问等资格证书。

10.业绩要求:有公立三甲医院项目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及开标事宜

(一)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需于2018年5月21日14:00前送至东直门医院物资设备科办公室。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人员及公司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公司提供资质真实有效承诺书(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8.供应商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9.供应商需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10.成功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14:00。

(三)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标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第一会议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