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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须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未带预交金收据者不予办理。预交金收据丢失者,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出示证明。
2.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办理结算手续,下午办理中期结帐。
3.凡要求出院时退现金者,须提前十天交支票或汇票。
4.出院时补交支票或汇票等款项者,请于一周后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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