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安检门及安检机装置招标公告
1.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采购人电话: 保卫处 耿老师、庹老师 010-84015227
物资设备科 魏老师010-84013273
3.简要要求:见附件,具体要求请与保卫处耿老师、庹老师沟通。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4.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具有从事该项目的业务资质。
4.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次招标安检设备产品不接受OEM或ODM产品,必须要由厂家自主研发、设计并生产;投标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商原产地证明;
5.报名需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我院物资设备科(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现场报名。
5.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我科将在工商等相关网站查询,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2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5.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4公司近三年承接的相关业绩证明或投标的设备生产厂家产品业绩(医院优先)
5.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5.6安检设备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盖厂家红章);
5.7公司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8代理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格式自拟);
5.10供应商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5.11供应商需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6.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00
7.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