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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银行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选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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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范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定期存款结算。

二、定期存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

三、医院资金存放需求:

医院本次定期存款银行的确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要求,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即发布竞争性选择公告-组建评选委员会-对参与银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定期存款银行。本次拟选择1家银行作为定期存款存放单位,存放资金2亿元人民币。

四、报名银行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实施资金存放的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多个分支机构。

2.回避原则: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实行利益回避。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银行正式员工的银行,不得报名参加。

3.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报名银行应当按照单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二)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医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医院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要求报名银行组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医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为医院免费提供全年上门服务。

4.医院无需在定期存款银行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不是本银行正式员工的承诺书;

3.承诺不得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本单位相关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的廉洁承诺书;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2020年审计报告;

6.利率水平、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财库〔2017〕176号文件内列示评分指标,银行需提供的上述资料之外的资料;

9.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请快递至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资产管理处魏老师收。

六、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2日

七、联系人:

魏老师(资产管理处)84013273

刘老师(财务处)8401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