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3. 采购人电话:010-80816655-8156 周老师
后勤保障处:010-80816655-8151 张老师
4.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
5. 项目预算:20万元/年,三年60万元。
6.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
7.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7.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7.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7.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7.5 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7.6 投标人资质需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需于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送至通州院区科研楼7层资产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8.1 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
8.2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的证书复印件;
8.3投标人提供“锅炉废气委托监测及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相关业绩(合同相关页复印件≥2份)。
8.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5 公司法人对该项目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8.6 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7 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盖公章);公章是指与公司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名章(红色方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8.8 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 或 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 或 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8.9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格式自拟,法人签字、盖公章);
8.10 公司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8.11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2开标地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