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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招标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春华秋实中医药信息科普园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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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采购人电话:

社会工作部 李老师010-80816655-8117

资产管理处 周老师010-80816655-8156

2.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春华秋实中医药信息科普园地建设》 项目

项目预算:28.7万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4.4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8月14日16:00前送至科研楼7层702资产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5.1 附件1:《报名表》;

5.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含有展览展陈服务类);

(注:我科将在工商等相关网站查询,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3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5.4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5提供近三年与北京市其他医院合作的证明(合同复印件);

5.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5.7公司提供资质真实有效承诺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8提供公司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 或 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 或 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10 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件;

5.11公司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5.12公司需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6.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6:00。

7.项目踏勘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4:00-16:00

踏勘联系人:李老师 13683071363

8.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项目需求.docx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