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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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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采购人电话:后勤保障处 张老师010-80816655-8151

资产管理处 周老师010-80816655-8156

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10万元/年,三年30万元。

3.简要要求: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4.4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

5.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需于2025年11月14日16:00前送至科研楼7层702资产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5.1 附件1:报名表;

5.2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并提供由国家级或省级(含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或其认可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或能力证书(须为A级或同等最高等级)。(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能力证书)复印件;

5.4防治人员须持有国家级或省级(含直辖市)政府认可的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5根据我院服务面积及服务频次,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稳定的服务团队,其中持有国家级或省级(含直辖市)政府认可的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心防制人员不少于5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6提供使用药品列表,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

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8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医院类),企业提供近三年同类型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2份即可;

5.9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或 银行资信证明(递交文件日期前三个月内);

5.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查询结果;    

5.12打印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6.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6:00。

7.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项目需求.doc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