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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生育险、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一、 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需明确标注被诊断人姓名,生产方式(1.剖宫2.产钳助产3.胎吸)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或《外埠人员在京生育联系单》(原件、复印件)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1、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引、流产津贴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需明确标注被诊断人姓名其发生引、流产具体项目名称,具体日期,怀孕周数;并加盖医院有效章(仅医师人名章无效)
3、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申报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申报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4、费用发生的原始发票及单据
注:1、外地人员报销需将外地生育服务证送北京居住地所属区县计生委开具《北京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服务联系单》
2、外地人员在外地生产需写证明材料(北京无人照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销住院分娩及产前检查各需一份上述材料
二、申报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费用的材料
1、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费用发生的原始发票及单据
三、申报上环去环费用的材料
1、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2、费用发生的原始发票及单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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