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选拔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北京市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2013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继续开展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四类人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为做好选拔组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具备挂职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2、博士生须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不含委培和定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原则上不推荐博士一年级的学生参加挂职锻炼。
3、博士后为在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青年教师应具备2年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辅导员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7、身心健康。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均为半年,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博士生每周至少在挂职单位工作2-3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暑假期间需全职工作;博士后、青年教师、辅导员需全职工作。挂职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申报表》。
2、单位审核。博士生须导师、所在学院和研工部签署意见;博士后人员须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签署意见;青年教师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辅导员须所在部门、学工部签署意见。
3、学校推选。学校根据要求和程序进行选拔,确定最终人选。
四、具体要求
1、博士生、博士后人员报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审核,辅导员由学工部审核,青年教师由人事处审核。
2、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将拟报名人员名单在2013年5月10日下午4时前报校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王晓雪 办公电话:64286650
附件:
2、市教工委下发的《关于2013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网址:http://xjc.bjedu.gov.cn/publish/portal0/tab40/info5722.htm)
3、挂职岗位需求一览表(网址:http://xjc.bjedu.gov.cn)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