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4年申请教师证人员试讲通知
凡已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并准备于2014年9月申请教师证的我院职工,须于7月31日前向教育处递交试讲申请,并于8月31日前完成试讲教案书写,教育处定于9月中旬前完成试讲。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请在试讲申请书右上角写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4013234 联系人:杨芳
附: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流程
1.凡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且通过普通话考试(具有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副教授以上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职称者除外)。
2.已取得以上资质人员,在每年7月31日前向教育处递交试讲申请,完成试讲教案书写。
3.教育处与人事处每年8月-9月组织拟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人员试讲。
4.每年10月-11月根据大学下发的相关文件,通过试讲的人员按当年文件要求进行体检、填报申报表并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待审查合格后并公示,由大学人事处向教育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