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填报工作在即,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选留办法》(京中字[2011]248号)要求认真填报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
2、每一岗位需求计划的申报都需写明充分理由:补充管理岗的,需对现有编制、岗位情况加以说明;教学岗的,需提供所在系(部、室、中心)的现有教师名单和最近一学年该系(部、室、中心)所承担的全部教学工作量。
3、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需求计划申报表,所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尤其在填报所需专业时,必须具体到三级学科。
4、各单位应对所填报的计划进行认真研究确定,逐级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5、请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1日16:30前,逾期未报视为无毕业生选留需求。
地点:人事处
附件: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表(附院)1.xls
人事处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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