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2017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填报工作在即,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选留办法》(京中字[2011]248号)要求认真填报2017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
2.每一岗位需求计划的申报都需写明充分理由:补充教学岗的,需提供所在系(部、室、中心)的现有教师名单和最近一学年该系(部、室、中心)所承担的全部教学工作量;补充科研岗的,需提交近年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如在研课题名称);补充管理岗的,由人事处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计划;补充专职辅导员岗的,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提出计划。
3.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需求计划申报表,所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所需专业应尽量具体、明确,暂无法确定的,应填报至一级学科。
4.各单位应对所填报的计划进行认真研究确定,逐级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人事处。
5.编制已满的单位原则上不列入毕业生选留计划。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0日12:00前,将申报表的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无毕业生选留需求。
地点:人事处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表(附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