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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2018年第三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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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采购人电话:010-64010821 王老师/魏老师

2.采购内容:

序号科室项目名称数量
1耳鼻喉科多功能电子纤维喉镜、活检钳1
2脾胃科pH测定仪1
3肾病一区全自动POCT尿液ACR分析仪1
4肾病一区舌诊仪1
5脑病三区目诊仪1

3.简要技术要求:免费质保三年,技术参数详见附件要求。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4.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需于2018年8月27日14:00前送至东直门医院物资设备科办公室。

5.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我科将在工商等相关网站查询,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2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不能超出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各省食药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最新证件,否则按资质不合格处理,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国产产品)(各省食药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最新证件,否则按资质不合格处理,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4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5.5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6医疗器械注册证(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各省食药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最新证件,否则按资质不合格处理,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5.7公司提供资质真实有效承诺书(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8代理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10供应商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5.11产品介绍(如参数、性能、配置等)及彩页;

5.13 供应商需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4:00。

7.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开标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第一会议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18-8-21

附件:第三批医疗设备招标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