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项目
关于转发大学关于做好“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名医培育计划”首批培育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聚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力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落实“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着引育并举的原则,着力培养校内青年英才,面向校内优秀中青年人才启动实施“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名医培育计划”。现就做好三个培育计划首批培育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1.“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首批分层次共遴选30人,具体为:
国家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5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培育人选10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培育人选15人。
2.“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首批分层次共遴选30人,具体为:
科研领军人才培育人选5人,科研拔尖人才培育人选10人,科研新锐人才培育人选15人。
3.“名医培育计划”首批分层次共遴选30人,具体为:
名医培育人选15人,青年名医培育人选15人。
二、遴选对象、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措施、培育目标和任务、管理考核,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名医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附件3)。
三、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 2019年1月3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者按规定要求由本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符合遴选条件的支撑材料,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人事处协同医务处、教育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业绩、培育方案和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2.学校复核、专家评议 2019年1月18日前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复核推荐人选材料,符合条件者进入专家评议环节。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产生培育对象。
四、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员需根据所申报计划任选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人选申报书》(附件4)、《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人选申报书》(附件5)、《北京中医药大学名医培育人选申报书》(附件6),同时,根据所申报计划任选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7)、《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8)、《北京中医药大学名医培育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9):
申报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览表一式一份,于1月3日下午4点前交至人事处第三个办公室,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至xuewanjun0804@163.com。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指导教师,如果申报人在申报时能够确认指导教师,则在申报书中填写指导教师情况,如果未能在申报时确认指导教师,则在遴选结束被确定为培育人选后,联系并确认指导教师。
2.大学指示,“教学名师培育计划”“青年科学家计划”“名医培育计划”将严格遵循“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目标管理”原则,推荐首重师德,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好人选推荐工作,切实把优秀人才推荐到学校。
联系人:薛婉君
联系电话:010-84013258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中校发〔2018〕97号.pdf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中校发〔2018〕9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