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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 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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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2019〕15 号)文件精神,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进行到期换届并同时选聘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有关高校按照规定的遴选条件及遴选程序在具有博士授权的学科推荐相关专家一位,本次推荐选聘的学科评议组专家将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再次遴选,为保证我校推荐人员具有竞争力,特制定具体申报条件、遴选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15 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员需满足

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

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

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我校含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

3.人选年龄原则上在 60 岁以下(195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

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选,

各单位推荐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6.所推人选应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与本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

同的人员。

二、推荐方法和程序

参照《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2019〕15 号文件精神及《北京中医药大学推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人员遴选方案》,本次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基本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复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评审、校常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我校有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按推荐要求,每个一级学科推荐 1 人,共 3 人,其中校级领导干部不超过 1 人。

符合申报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按照〔2019〕15 号文件要求,填写附件 1《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八届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及附件 2《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形成汇总版附件 1,连同符合条件专家填报的附件 2 一起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投票选举),结果报校常委会申定,最终确定推荐人员 3 人,上报国务院学位办。

三、材料填报及报送

附件1及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务必请于9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yb3116@163.com;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填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专家务必按教育部要求至网盘中下载附件1。尤其注意下载“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的填报软件,通过填报软件完成简况表(附件2)的填写工作,填写后导出word文件上交。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GgezWTpouYnIWvFbG49mA

密码:7fqp

 

联系人:林芳冰、解滢禾

电话:84013116 E-mail: yb3116@163.com

研究生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