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2019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遴选邀请公告
1.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采购人电话:010-84013273 王老师
2.采购内容:
序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呼吸科 | 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 | 1 |
2 | 设备科 | 电离室巡检仪 | 1 |
3 | 重点实验室 | 制冰机 | 1 |
4 | 实训中心 | 心电图机 | 2 |
3.简要技术要求:
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要求。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4.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需于2019年10月12日10:00前送至东直门医院物资设备科办公室。
5.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不能超出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5.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国产产品)、各级授权书及各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
5.4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5.5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6医疗器械注册证(效期内);
5.7公司提供资质真实有效承诺书(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8代理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盖红章,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5.10供应商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5.11 供应商需打印递交本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5.12产品介绍(如参数、性能、配置等)及彩页。
6.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
6.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00。
6.2招标文件的获取:以电子邮件方式免费向合格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6.3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4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019-9-30